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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摘编
2024-04-05 12:51   审核人:

前言

为做好我校成人考试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吉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将有关规定摘编如下:

关于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方式: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每年8月末至9上旬。

3. 现场确认时间:每年9上旬。

4.报名办法: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zsb.jledu.gov.cn。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地点(即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摄像和交费。

港、澳、台、归侨或外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各地将这些考生的原始证件送交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审核确认后,方为报名结束。

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或丢失的考生,要及时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通过在线学历认证的专升本考生须提前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业务部”进行学历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21个工作日,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电话:0431-84657570、84607571)。

外省户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以下简称个人参保证明)。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不提供以上三证的,不予报名信息确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留存(保存一年)备查。

省内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确认,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未设报名点,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市(州)招生办安排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省内考生跨地区报考的,比照外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查办理。

5.考生必须本人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摄像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信息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报名确认点审查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报名结束。不交考生信息确认表及考生未签字则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其他相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名。

7.各类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24日前送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审批。报审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校录取照顾加分登记表、照顾考生名单(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照顾条件、审核人签字、市级招办盖章)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免试入学。考生所申请入学的院校必须是本省内院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后,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选派部门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到网报时选择的确认地点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同时填写“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档案袋。报名材料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材料内容包括:免考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免考条件、联系电话、审核人签字、市州招办盖章)、免考档案袋、免考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相关服务期满合格证和相关部门证明。具体报名执行办法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组织部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2)“三支一扶”人员,持“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省人社厅颁发的“考核期满合格证”,到当地市(州)人社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选派部门意见栏” 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到团省委审核、盖章。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持“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民政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当地市(州)教育局审核盖章。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审批后方予确认免试录取。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免考资格及当年考试资格。申请免试考生如因毕业证书在学历认证部门不能认证进而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责任自己负责。

(三)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在“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与报名同时进行。

2.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供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

3.报考志愿分两栏。第一栏为本科志愿(高起本和专升本)栏,第二栏为专科志愿栏。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本科志愿和两个专科志愿。一个学校志愿栏内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4.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高起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可兼报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及专业;不准兼报专升本志愿,专科志愿栏可兼报高起专志愿。

5.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专升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必须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不准兼报高起本和高起专志愿。

6.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文史类。但第一志愿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艺术类。

7.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理工类。但第一志愿报理工类或文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体育类。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填或填不同意的考生均不能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9.考试科目不相同的院校专业不能兼报。

关于考生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一)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

(1)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

(2)考生照顾加分信息;

(3)考生志愿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信息);

(4)考生成绩信息;

(5)考生录取信息。

(二)考生纸介质档案

考生本人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摄像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报名确认点审查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后,此表即为考生的纸介质档案。

关于准考证的打印、发放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统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及考试桌面所用桌签(考生照片、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将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五天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准考证存根和桌签在考前一天交各考点。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报名确认点通知考生本人。

关于考试

(一)考试日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下旬。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个语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科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即政治、外语(英、日语任选其一);专业基础课一科。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农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朝鲜族聚居地区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成人高等学校,语文科考试既考汉语文,也考朝语文,汉语文不翻译成朝文,用汉文答卷。汉语文和朝语文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一般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其它各科(不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科专业课)翻译成朝文,用朝文答卷。不准用朝汉两种文字混答试卷。

4.用汉语答题的试卷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用朝文答题的试卷全部在常规试卷上作答。

(三)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关于考试成绩发布

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通过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关于录取

1.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各招生院校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通知要求及提供的登陆密码,在教育部成人高校录取网上,按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成人高校录取网站进行录取。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考试成绩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需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4.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层次、考试科类划定,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5.各招生院校在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网上核对和调整招生计划。在网上对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所投的考生档案进行阅档审核,确定退档与录取考生,进行上载。

6.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组对学校上载的拟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录取并打印院校录取新生名册。

7.对由于学校或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而无法独立开班的将不予录取,合格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8.录取新生名册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负责发送给考生。

9.新生入学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必须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原件者不予注册。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关于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进行初审,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进行初审,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进行初审,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进行初审,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验证合格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所有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有效证件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凡符合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交验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件;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考生须交验省人民政府证件。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其照顾分数不累计,取其中最高分。

关于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录取结果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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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525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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