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2
站内搜索:
 
 首页  学院概况  新闻中心  函授教育  招生信息  规章制度  党建工作  等级考试  特教自考  二学历 
当前位置: 首页>函授教育>教学信息>正文
 教学信息 
 相关规定 
  教学信息  
关于做好长春大学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7-03-14 10:41 申峰  审核人:

各函授站:

为切实做好2017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责任

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报到、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我院,确保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报到需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填写《长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入学须知,各函授站要保存好相关材料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核比对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表、照片、身份证信息等材料,认真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

三、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函授站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册和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填写《长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情况反馈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函授站公章,于3月17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为方便各函授站报送,可扫描后报送电子图片,要保证清晰),并将电子版文档一起发送到邮箱shenf@ccu.edu.cn。按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规定,逾期未报者将不能注册学籍。

三、继续做好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复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函授站要对专升本新生进行专科学历清查。新生报到注册时,要求新生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函授站需保留好。录取信息与专科学历信息核对无误、真实有效的学生,函授站才能上报其专升本学籍注册信息。专升本新生填写入学须知时应明确告知学生,如没有专科学历或无法认定学历真伪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前置学历核查方法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我院函授科联系,电话0431-85250489。

长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3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长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Tel:   招生办:0431-85250481   办公室:85250478   函授科:85250487